云南省貴金屬新材料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是以研發、生產、銷售貴金屬材料為一體的高新技術企業,因此公司在日常的生產經營中需要簽訂各類合同。在公司歷年的法律糾紛中,糾紛類型主要以買賣合同糾紛為主。公司在發生糾紛時,公司均采用法律手段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現公司根據省委依法治省辦、普法辦的要求,結合公司實際處理案件的情況,選取了公司2018年的一個買賣合同糾紛案件作為典型案例上報。
一、案件情況簡介
公司下屬子公司貴研鉑業與云龍縣鉑翠貴金屬科技有限公司(下稱“云龍鉑翠”)于2017年7月5日簽訂了編號GYMG-Rh170705的《買賣合同》,合同中約定:貴研鉑業向云龍鉑翠購買釕共計225000克,規格為99.95%,單價為16.5元/克,總金額3712500元;交貨時間為2017年6月29日前;支付方式為貨到付款;若云龍鉑翠逾期交貨,按超期時間每天向貴研鉑業支付合同總額1‰的違約金;若被云龍鉑翠未執行合同,貴研鉑業可要求云龍鉑翠賠償合同總金額20%的違約金;云龍鉑翠超期一個月未履行合同的,貴研鉑業可單方解除合同。
合同簽訂后,云龍鉑翠已向公司交付釕112559.38克,貴研鉑業已就云龍鉑翠交付的貨物支付了等額貨款。但截至2018年10月,云龍鉑翠尚有112440.62克釕未向貴研鉑業交付。因貴金屬價格上漲,云龍鉑翠拒不向貴研鉑業交付貨物的行為已給公司造成了巨大損失。經貴研鉑業多次催告,云龍鉑翠仍然不交付貨物。在協商無果的情況下,貴研鉑業于2018年10月18日向昆明市五華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于2018年12月10日,并于2019年1月31日根據公司與云龍鉑翠達成的協議,作出民事調解書。根據民事調解書,云龍鉑翠與2019年1月29日向貴研鉑業交付價值人民幣400萬元的鉑,同時于2019年3月1日前向貴研鉑業提供貨物等額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云龍鉑翠于民事調解書作出后,按調解書的約定,完成了相應的交付義務。
二、本案公司訴訟成功的經驗
1、較快時間啟動了訴訟程序。公司在多次催告無效的情況的下,向云龍鉑翠發送了律師函。對方收到律師函后,向貴研鉑業相關業務人員確認,但仍未交貨。在此情況下,貴研鉑業提起了訴訟。
2、完整保留了各項證據。公司在訴訟前收集證據,并通過公證處將對方業務人員與貴研鉑業的微信聊天記錄進行了公證,作為證據向法院提交。
3、貴研鉑業在提起訴訟的同時,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貴研鉑業聘請的律師在獲得法院批準后,第一時間赴云龍鉑翠所在地大理查找相關財產,后向法院申請保全了基本賬戶、土地使用權、股權投資。因土地被凍結,云龍鉑翠不能通過抵押獲得銀行貸款,這也是本案貴研鉑業調解的一個重要砝碼,或者說如果未調解成功,法院判決后公司債券獲得償付的一個保障。
4、專業的律師和法務團隊。在貴研鉑業出現合同糾紛時,業務部門向法務部門提出需求。法務部門建議盡快采取法律措施以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因此在較短的時間啟動了訴訟。并通過各部門的協力配合,律師的專業知識,使公司的訴訟取得了滿意的效果。
云南省貴金屬新材料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二0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