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國法治最矚目的成就就是修訂憲法,那么憲法重點修訂了哪些內容呢?
2018年3月11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表決通過第憲法修正案,這是1982年憲法公布施行后的第五次修改?,F行憲法自1982年公布施行后,分別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7年四次修改,有力促進了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這次憲法修改的主要目的,就是把黨的十九大確定的重大理論觀點和重大方針政策,特別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載入國家根本法,體現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新成就、新經驗、新要求,在總體保持憲法的連續性、穩定性、權威性的基礎上推動憲法與時俱進、完善發展。今天,我們在這里集中學習一下本次憲法修正案的主要內容。
本次憲法修正案共有21條,其中包括序言的4個自然段和相關條款22條。
修正案的主要內容主要有:
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載入憲法
憲法修正案明確了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在國家政治和社會生活中的指導地位。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是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最新成果,是黨和人民實踐經驗和集體智慧的結晶,是黨的十八大以來黨和國家事業取得歷史性成就、發生歷史性變革的根本的理論指引,其政治意義、理論意義、實踐意義,在黨內外、在全國上下已經形成了廣泛的高度認同。
二、明確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
憲法修正案在總綱第一條中增加規定: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是歷史的選擇、人民的選擇,此前“中國共產黨領導”在我國憲法中規定是非常明確的,憲法序言中一共出現過五次。此次作出進一步修改,是在原有的基礎上新的強化、深化和拓展,充分體現了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根本性、全面性和時代性,具有重大的政治意義和法治意義。
三、新增“監察委員會”一節
此次憲法修改在第三章“國家機構”中新增了“監察委員會”一節。這是深化監察體制改革的需要。深化監察體制改革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做出的具有全局性的重大政治體制改革,其中一個重要任務就是設立監察委員會。這次憲法修正案的相關規定就為設立監察委員會,并為依法行使職權、開展工作提供了憲法依據,也為制定監察法提供了憲法依據。這些規定必將進一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深入開展,能夠取得進一步的實效。
四、調整國家主席任期
中國共產黨章程關于黨的中央委員會總書記任職任期的規定,關于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任職任期方面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關于國家軍委主席任職任期的規定,都沒有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的規定,憲法關于國家主席的規定也應該采取一致的做法。這種領導體制和領導形式是中國共產黨從長期執政實踐中探索和總結出來的治國理政的成功經驗。這次憲法修正案的相關修改完善,是健全國家領導體制的重要舉措。
五、確立憲法宣誓制度
實行憲法宣誓制度是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的重要舉措,目的是為了教育和激勵國家工作人員忠于憲法,維護憲法,尊崇憲法,維護憲法權威。2015年,全國人大常委會以立法形式作出了關于憲法宣誓的決定。這次憲法修改把憲法宣誓制度確定下來,會對憲法的貫徹實施,弘揚憲法精神,增強憲法意識,增強憲法自信,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六、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更名
憲法修正案將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更名為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體現了黨的十九大精神,即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推進合憲性審查,維護憲法權威,也有利于完善全國人大專門委員會的設置。這次憲法修正案有關全國人大專門委員會的規定,把法律委員會修改為憲法和法律委員會,是加強全國人大在憲法方面的工作的一個重要舉措。
七、增加關于設區的市的立法權的相關規定
地方性法規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當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除了國家法律法規、省級地方性法規,亟須具有本地特點的制度規定,來完善本地區各個方面的發展治理。據此,十二屆全國人大對我國的立法法進行了修改,賦予所有設區的市立法權。立法的主體多了,層級也多了,如何保障法治的統一是亟待解決的問題。憲法通過限權限、報批準、報備案等規定,加強對設區的市的地方性法規的監督管理,確保法治統一。
此次憲法做出了很多重大修訂,我們要深刻認識憲法修正的重要意義: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黨和人民意志的集中體現。憲法只有不斷適應新形勢、吸納新經驗、確認新成果、作出新規范,才能具有持久的生命力?!稇椃ā沸薷氖屈h和國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對于把我們最新的實踐新成果、理論創新成果、制度創新成果上升到國家根本法這個層面,更好地凝聚人心,體現人民的意志,更好地發揮我們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更好地實現兩個一百年中華民族復興的偉大夢想,提供一種制度上的保障。